我与作文满分作文
篇一:我与作文
如果就“我与作文”这个题目问起作家们来,恐怕绝大部分人都会回答说,他们从小就喜欢学语文,喜欢写作文。这个志趣蔓延到最后,就发展成为把自己变成一名坚定的职业作家。一个人能够坚持从事一门职业,其中的因素有很多,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这职业对他来说绝对不是苦役,也不是光靠毅力在支撑,肯定是首先有个人乐趣、志趣在里边,使他能够从中获得快感,体会到人生自我价值的实现。
记得我小时候上学时,写作文真的不是苦差事,而实在是一种乐趣。尤其是作文本子交上去,每次被老师当成范文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朗读时,那种感觉,别提有多么好了!一边心怦怦跳,一边偷偷骄傲,同时也微微脸红,略微有点不好意思,表现在众人面前的形象,就是把头低下去,假装满不在乎没有注意在听的样子。
小时候我性格比较内向、害羞,平时不太爱说话,这就抑制了语言中枢的发达,同时,也促成了另一种性情的形成,那就是沉湎于内心,对事物敏感、多思,喜欢一个人看书和写作。尤其是对写作文十分热爱。因为写作文之于我,已经不单单是“写”,而是“说”,是我一个人用笔来跟自己说话,一个人通过笔跟大家、跟所有人的倾诉和表达。对一个善写而惧说的孩子来说,在纸上“说”出来的东西,比用嘴巴表达出来的更丰富,更形象,更具体。因为在这个说话过程中,会有一个自由的思考时间,没有人打搅,想说什么,都由着自己来,写完以后还允许改动。没有什么比这更好的了!诉诸于书面的表达,多么完美、和谐、熠熠生辉、具有华彩啊!这种沉迷,一方面促使我去读更多无用的闲书,开阔了眼界,比别人更早地了解到人和世界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同时,也有不好的一点,就是助长了我那时候执拗的想法:惟有纸上、书上写出来的人生才是丰富多彩的,而现实的人生则是单调乏味的。
这种将现实人生和书本虚构的本末倒置一直延续了好多年,直到高中生活开始以后才逐渐纠偏。我所在的那所辽宁省重点中学十分重视学生能力的培养,学校里的种种演讲训练和社会实践活动,把人一天天扎在呱唧呱唧热闹非凡的现实里,将我内向的性格一点点改变过来,想要不外向都不行。同时,高考的应试训练使各个科目都重视均衡发展。仅仅会写作文是不行的,高中的那段时间我暂时甩掉爱写作文的癖好,忙着对付习题也对付外面世界的许多问题。后来如愿以偿地进入大学中文系以后,从理论上弄懂了生活才是写作的源泉,艺术高于生活但是必须来源于生活的道理。
一路走来,二十载寒窗过去,转眼间,已是人至不惑。读过的书、作过的文也已不计其数。回首人生,方才明白,作文就是做人,作文就是人生。它不单单是个人一点小才气小文采的展示,也不是更多的形容词副词的堆砌,而是价值观和世界观的全面体现。一个人的心有多大,做出来的文章境界就有多深。把作文写好并不难,难的是把握好自己的人生。
篇二:我与作文
再有半年时间我就将升入初中了,和作文也有了近6年的不解之缘。从写一段话开始到现在的七八百字,我写作文经历了从害怕到想写、从“要我写”到“我要写”、从完成任务到表达思想等过程。所以,一看到这个题目,不禁思绪万千。
记得小学开始,语文老师就要求我们写一段话来记述某些事情。那个时候,我会写的字比较有限,经常出现的情况是想说的话不会写、能写的字表达意思又有限、想表达某种含义想不出用什么词合适,简直是一筹莫展,一直害怕老师布置作文作业,甚至一看到作文作业就心里发怵,甚至有厌恶的想法。这样的状况持续了很久,大概一直到三、四年级的时候。
有一天,老师又要求写作文了。我咬着笔,看着作文本,在那里发呆。爸爸那天在家,过来问我怎么不写作业。我痛苦的摇摇头,说不会写。爸爸开始问我:每天语文都学什么内容啊?课文的结构都有印象没?背诵课文精彩段落有什么好处?接着就和我说起来:语文课的识字、组词、造句和理解课文,都是为写文章服务的。在学语文时,如果把所学习的每个字、每个词、每个句子、每个精彩段落都当成自己将来写作文、写文章可能用到的素材那样去理解、去记忆、去掌握,那么语文学习的效果会明显加强,写作文时就会有很多灵感。语文课本里面的内容都是从众多好文章中筛选出来的,在学习语文时,以都为我用的思想去听、去学、去写、去背,并在经常的作文练习中不断实践和使用,日积月累,作文水平会不断提高的。我听了之后,思路为之一开。
自那之后,我爱上了语文课,并养成了不断看课外书的习惯,收集好词好句好段,记录在我的阅读笔记本上。老师布置作文时,我再也不怕了。先是看看课外书中别人类似体裁的文章,之后模仿着自己去写。时间长了,对于一些经常练习的题目,已经驾轻就熟,信手拈来。
现在,我写作文已经不是仅仅满足于结构合理、表达准确这样的基本要求,而是追求言为心声、借作文表达自己的真情实感。希望本文能给对写作文仍有困惑的同学提供一点借鉴。
篇三:我与作文
如果就“我与作文”这个题目问起作家们来,恐怕绝大部分人都会回答说,他们从小就喜欢学语文,喜欢写作文。这个志趣蔓延到最后,就发展成为把自己变成一名坚定的职业作家。一个人能够坚持从事一门职业,其中的因素有很多,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这职业对他来说绝对不是苦役,也不是光靠毅力在支撑,肯定是首先有个人乐趣、志趣在里边,使他能够从中获得快感,体会到人生自我价值的实现。
记得我小时候上学时,写作文真的不是苦差事,而实在是一种乐趣。尤其是作文本子交上去,每次被老师当成范文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朗读时,那种感觉,别提有多么好了!一边心怦怦跳,一边偷偷骄傲,同时也微微脸红,略微有点不好意思,表现在众人面前的形象,就是把头低下去,假装满不在乎没有注意在听的样子。
小时候我性格比较内向、害羞,平时不太爱说话,这就抑制了语言中枢的发达,同时,也促成了另一种性情的形成,那就是沉湎于内心,对事物敏感、多思,喜欢一个人看书和写作。尤其是对写作文十分热爱。因为写作文之于我,已经不单单是“写”,而是“说”,是我一个人用笔来跟自己说话,一个人通过笔跟大家、跟所有人的倾诉和表达。对一个善写而惧说的孩子来说,在纸上“说”出来的东西,比用嘴巴表达出来的更丰富,更形象,更具体。因为在这个说话过程中,会有一个自由的思考时间,没有人打搅,想说什么,都由着自己来,写完以后还允许改动。没有什么比这更好的了!诉诸于书面的表达,多么完美、和谐、熠熠生辉、具有华彩啊!这种沉迷,一方面促使我去读更多无用的闲书,开阔了眼界,比别人更早地了解到人和世界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同时,也有不好的一点,就是助长了我那时候执拗的想法:惟有纸上、书上写出来的人生才是丰富多彩的,而现实的人生则是单调乏味的。
这种将现实人生和书本虚构的本末倒置一直延续了好多年,直到高中生活开始以后才逐渐纠偏。我所在的那所辽宁省重点中学十分重视学生能力的培养,学校里的种种演讲训练和社会实践活动,把人一天天扎在呱唧呱唧热闹非凡的现实里,将我内向的性格一点点改变过来,想要不外向都不行。同时,高考的应试训练使各个科目都重视均衡发展。仅仅会写作文是不行的,高中的那段时间我暂时甩掉爱写作文的癖好,忙着对付习题也对付外面世界的许多问题。后来如愿以偿地进入大学中文系以后,从理论上弄懂了生活才是写作的源泉,艺术高于生活但是必须来源于生活的道理。
一路走来,二十载寒窗过去,转眼间,已是人至不惑。读过的书、作过的文也已不计其数。回首人生,方才明白,作文就是做人,作文就是人生。它不单单是个人一点小才气小文采的展示,也不是更多的形容词副词的堆砌,而是价值观和世界观的全面体现。一个人的心有多大,做出来的文章境界就有多深。把作文写好并不难,难的是把握好自己的人生。
小时候,我讨厌作文,因为那时我并不懂得观察,不懂得留心身边的一草一木,只知道将事物生搬硬套的搬到纸上,尽是一些无聊、乏味的事情,为此老师经常批评我,我却对此抱着消极的态度,认为作文没有任何用处。
渐渐地,我长大些了,在老师的帮助下,我对作文有了一些兴趣与了解。有一天,老师将我的作文选为了范文,这使我那早已因经常受到批评而丧失的自信又重新升了起来,将我心中那失落已久的作文梦点燃了,熊熊火焰,使我身心欣喜不已,我终于明白,原来我也有写作文的天赋;我终于明白,只要用心观察、用心积累,就可以写出好作文。从此,我开始认真积累书中的好词佳句,慢慢地,我喜欢上了看书,逐渐积累了很多写作文的方法,也开始用心观察生活、享受生活、享受快乐,留心身边的人、事、景、物。
从此,我的作文一次又一次地被老师选为范文,这让我感受到了无比的自豪与快乐,也让我体验到了成功的喜悦。
我真应该感谢作文,是它让我成了生活的.有心人;是它唤起了我对生活的热爱;是它让我学到了许多的道理;是它让我体验到了别人体验不到的快乐;是它让我的童年更加精彩!
篇四:我与作文
作文,大家一听到这个词,必定都会说:“太难了,不好写。”但是,也有人会说:“我很乐意写作文,因为作文能说出我的心声。”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作文可以排解我心里的纠结,也能把我的喜悦和同学们分享,还可以让我的思想天马行空,恣意驰骋。
记得有一次,老师让我们写自己想写的作文。那次我们正好刚上完15课《埃及的金字塔》。我就和班上最要好的两个朋友商量,一起撰写一篇关于埃及金字塔的作文。写什么呢?景色,不了解,也不会写得很生动;人物,只听老师简单地说了几个,不是很了解;建筑,应该写得不会比书上好?
最后,我提议:“就叫做《金字塔历险记》!”他们答应了,并和我撰写起来。这篇作文里,充满了我们神奇的想象和无尽的智慧。我们都很喜欢这篇作文,同学们也都很喜欢,连夸我们“太有才了”。我们通过这篇作文把欢乐和想象带给了同学们。
作文有什么难的,我们可以用眼睛观察事物来写作文,可以用耳朵聆听声音来写作文,还可以用无限的想象力来写作文!
作文让我们的学习生活更加美好,这就是“作文”。
篇五:我与作文
在同学的强烈推荐下,我怀着好奇极不情愿的打开了《海底两万里》但是我不禁被凡尔纳的想象力深深震住,海底那个神秘的世界深深吸引了我,我多想跟着阿龙纳斯一起去探险。
这本书讲了法国生物学家应邀去考察海上出现的那个所谓的“怪物”,可是经历了千辛万苦“怪物”不仅未被清除,而且驱逐舰反而遭受了“怪物”的重创,阿龙纳斯和他的仆人康赛尔,及捕鲸手被请到了“怪物”上。后来他们才知道那并不是怪物,而是一艘不为世人所知的潜水艇“诺第留斯号”
船上是尼摩,尼摩船长是一个神秘的人,他有着多重性格,他可以把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把财富分给穷人,但是他对陆地又有着一份仇恨。总之他是个善良、正义、敢爱敢恨的人。在尼摩船长的带领下,他们经过了各种各样奇特的地方。更是领略了海地无限的美景,最后总他们还是因为一些原因离开了诺第留斯号。结束了他们的海底探险。
说起凡尔纳的想象,那也并不是毫无根据的,几百年前海底潜艇,海底隧道等,或许只是一个幻想,但是在几百年后的今天好多幻想均已变成了事实,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凡尔纳所写的将会成为现实。这次在书中的勇敢者的探险让我深深热爱上了浩瀚的海洋,让我更加明白了我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读了这本书,我对凡尔纳更多了一丝敬佩与崇拜,也让我更加喜欢他的书,他的书给我的感觉十分震撼。他描写的场景和人物的生活真可以用“栩栩如生”来形容,谁能想到这是纯粹的科幻小说呢?后来我又读了他写的《神秘岛》,总之,《海底两万里》是一部名著,值得大家去阅读。
【我与作文满分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