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高一作文锦集十篇

时间:2021-07-11 13:27:27 高一作文 阅读: 我要投稿

【精选】高一作文锦集十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高一作文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高一作文锦集十篇

高一作文 篇1

  爱浩瀚深沉的大海,爱奔腾不息的长江,爱汹涌澎湃的黄河,爱活泼欢快的小溪,但我更爱美丽的温柔的湖。

  湖是静的,宛如明镜一般,清晰地映出蓝的天,白的云,红的花,绿的树。

  湖是活的,层层粼浪随风而起,伴着跳跃的阳光,伴着我的心,在追逐,在嬉戏。

  湖是软的,微风习习,波纹道道,象一幅迎风飘舞的绸。

  湖是硬的,象一块无瑕的翡翠,闪烁着美丽的光泽。

  我喜欢独自一个人坐在湖畔,看着平静的湖面幻想。我想,湖里一定有一个明亮的水晶宫,那是金鱼的家园,不然,它们为什么会整天那么快活?水晶宫里一定有一块巨大、发光的翡翠,不然,湖水为什么会绿得这样美?我凝视湖面,偶或投一枚小石子,让它激起一圈圈涟漪,又或放一纸船,让它随着湖波飘荡。

  静静的湖是可爱的,但雨中的湖更是动人。

  细丝般的春雨飘下来,不停地织啊织啊,织出湖面绿色的“锦”。“锦”上无穷无尽的圆环,象美丽的姑娘绣出的朵朵鲜花。

  雷雨到来的时候,湖最热闹。看,天空中一道亮光,那是开幕的礼花上了天。听,“轰轰”礼炮响了,联欢会就要开始了。等大雨一下,联欢会马上开始,你就会看到湖面上朵朵竞相开放的雨花,那是在翩翩起舞的金鱼姑娘头上的玉花。你想知道节目是否精彩,不用焦急,那“哗哗”的雷鸣般的“掌声”,不是最好的说明吗?

  湖是美的,我深爱着湖。

高一作文 篇2

  这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这亦是一个世外仙境。

  烈阳高照,溪水平静。一人从水上划过,如同蜻蜓点水般,水面荡起一阵涟漪。

  这里住了一位少年,年仅十六,却已将许多江湖失传已久的武功练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他的父亲曾是号令江湖的南宫炎,可惜被奸人所害,死于非命。他的母亲与家人均失了性命,他追随他的师父来到了这世外仙境,那一年,他年仅六岁。

  转眼间,十年已过,他的师父答应他,待他十六时,便可以到人间寻仇——灭族之仇,只是物镜人非,在他十四岁时,他唯一的亲人,他的师父也离他而去。人间,只留下他孤独一人——南宫梓熙。

  一瞬间,一个春秋便过去了。这是南宫梓熙在人间的第一个春秋,这一年,他爱上了上官洺悦。这一年,他查到了他毕生最恨的人,使他失去整个家族,使他的家族在江湖失去地位的卑鄙小人。

  今夜,他第一次杀了人,他杀的人是上官橓——上官洺悦的父亲。

  今夜,月高风淡。今夜,名震江湖的上官家族上百人被诛杀。

  今夜,他爱的人上官洺悦看到了他的真面目。

  今夜,上官洺悦发誓此生再不信任任何人,再不会爱上任何人。

  今夜,他报了仇。今夜,她失去了整个家族。

  今生今世,南宫梓熙与上官洺悦成为敌人。

  来生来世,南宫梓熙与上官洺悦各不相欠。

  今生今世,相忘江湖。

  来生来世,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此生相忘江湖

  来生一切重来。

  来生,南宫梓熙会将未说的话告诉上官洺悦:我爱你,至死不渝。

高一作文 篇3

  十九世纪英国伟大科学家赫胥黎说过:“越伟大、越有独特精神的人越喜欢孤独。”从浅层次上来看“孤独”与“伟大、独特精神”似乎并未有何关联,但无论从社会层面,还是从个人角度,这都会是一个必然的结论。

  那些所谓越伟大、越有独特精神的人,他们往往拥有着比之他们所处时代的思想更加先进的思想。况周颐也曾说过:“吾听风雨,吾览江山,常觉风雨江山外有万不得已者在。”那些在将来突破性的甚至于会使世界走入一个新世界的思想,常常因有悖于当代思想而不容于世。所以,我认为,他们喜欢孤独的一部分原因是无人理解而被迫喜欢孤独的。毕竟孤独的世界里,没有人反对自己,而他们面对孤独,也不会焦躁不安,而是顺应他们的本心,在人群之中逆流而行,背负着孤独的思想,绝不会背弃自心而顺应大流。

  因思想独特而造就了与社会的隔阂,不得不孤独,而顺应孤独是那些伟大的人们的伟大之处。而且,在个人的角度来说,他本身也需要孤独去思考。

  我们都知道,人类之所以伟大,之所以与万物不同,是因为人类拥有思考的能力。那么,在什么情境下能够更好地进行思考呢?毋庸置疑,是孤身一人无人打扰之时。孤身一人静心思考,思维才会得以沉淀,精粹才得以提取,才会产生那些有前瞻性的独特精神。越伟大、越有独特精神的人,之所以喜欢孤独,是因为只有孤独这个前置条件,他们自身的伟大和独特精神才得以造就。在孤独之中,他们由衷地感受到了自我的升华;在孤独之中,他们更加肯定自我;在孤独之中,他们坚定地迈向了与众不同的先河之路。因为孤独的状态,他们才存于世人的视线之中,而拥有了伟大的地位。

  然而,他们也并不会去刻意寻找孤独,因为人本是一种群居动物。仅仅喜欢孤独是不够的,他们的伟大在于敢于现身于俗世。所以,喜欢孤独只是在某些时段的,且这个孤独是思考时间,而非呆坐无言、无思无想的。他们除却在孤独之外,亦大声说出自己的思考,使得历史的巨轮向前滚动。

  他们喜欢孤独,因世人无法理解而偏安一隅;他们喜欢孤独,因孤独的环境能够创造独特的自己。他们喜欢孤独,但绝不止步于孤独,而是将孤独之中所得推向诸生。

  于孤独之中窥得天光,于汹涌汹涌之际推进时代。

高一作文 篇4

  天是黑色的。

  我从混沌中醒来,四处摸索着,希望能找到与盘古一样的凿子与斧头。四周空荡荡的,我试着站起身来,一块重石狠狠的压着我,我愤怒的嘶吼着,想要摆脱这一切,却发现这是徒劳的。

  在亘古的黑暗中,我试图挣扎过,那不知名的重石却一直压制着我,不让我挣脱开来。不知过去了多少年,我的意志逐渐消散,重石一直被我背负着,永无止境。我沉沦堕落了吗?我没有!我一定没有!在生命的最后关头,我拔出了自己的第二十三根肋骨,化作斧子与凿子,狠狠劈开了混沌。

  正因如此,我,新帝:帝命出世了。

高一作文 篇5

  这个冬季,风,如往年一样寒冷。

  黑暗还未褪去,我便出了门。天上的阴云被压的好低好低,仿佛伸手便可触及,风似乎成了活物,拼命地钻进我的衣袖,我的领口,我只有一种感觉,那便是冷。

  出门许久,或许是严寒冻僵了我的手脚,让我未察觉到四肢的乏力,直到此刻停下时,我才有些发觉,累了,走了好长的路。于是,我挨着一旁的石凳就这坐下,一阵冰凉刺激着我的肌肤,不过我也埋怨不得,因为只有这角落有家早餐店,有点灯光,给人点光明,一点温暖。

  我像一尊雕像般凝固在那儿,一动不动。此时,一位乞讨者进入了我的视线,冬季的严寒,让这乞讨者蜷缩起身子,他一步一步挪动着缓缓前行,渐渐靠近了那家店。到了门口的时候,他伸出了手里准备好的那只破碗,轻声的说:“老板,给口吃的吧。”他以最卑微的声音重复着。不久,店里走出来一个胖女人,接着丢了半个硬巴巴的干饼给了那位乞讨者,“快走快走,影响生意。”那是一种何等轻蔑的口气。寒风从我心底穿过,不知为何,此刻的我,闭上了双眼,我不忍再看下去。这是这个时代的一种常态么?上帝赐予人们的那层膜呢?这包含亲善、热情、尊重的膜去了何方?

  此时此刻,我只想逃离这个阴暗的地方。于是,我起了身子,匆匆离开。

  天空划开了一道口子,那是自地平线闪过的第一道光。

  我依旧漫无目的游走着,天空逐渐泛出点点白色。严寒和饥饿交加之下,我终无力继续行走,于是,我开始努力寻找着周围能够落脚吃点东西的地方。或许是上帝在眷顾我吧,没过多久,我便找到了一家卖早点的小摊子。

  摊子不大,经营这摊子的是个老人,看模样约摸有七十来岁。可令我感到诧异的并非摊子主人是个老人,而是在摊子的对面有家正经门面,同样经营早点生意,可里头却空无一人,而小摊子占地倒无几方土地,可是这场面却热闹非凡啊!于是我也选择这普普通通的小摊子,想让这里热闹的气氛冲淡刚才所见的一点凄凉一点悲伤。

  我走向那早点摊子,离着摊子还有些距离的时候,这位老摊主便热情的招呼起来:“同学?吃早饭啊!来来,里面请坐吧。”说着,这位热情的老人便把我拽进了简陋的棚子里。刚刚坐下不久,还没等到我开口,老人又笑着脸迎了上来,他问了我要些什么,于是,我也便简简单单地要了碗面。摊子里十分繁忙,不过面上的依旧很快。夸张点说,就那一转头的功夫,蒸腾着热气面就摆在眼前了,另外还带了点咸菜,那老人解释道:“咸菜不收钱的,加点咸菜,好吃!”我附和着他笑了笑……

  天越来越亮了,很快,我收拾干净了面。可是,后来令我尴尬的是,付钱的时候,我竟发现我身无分文!面带惭愧地,我向老人说明了事实,并一再道歉,下次一定带来。本以为,一场暴风雨必将发生,可这热情的老人并未咒骂我,而笑得更爽朗了:“这顿饭我请你了,不要钱!算是见面礼啦!”这笑声如一缕阳光一般,在我心中平铺开来,让我的心房温暖如春……

  太阳升入了视线里,就在我惭愧地离去的时候,身后的一个孩子却引起我的注意,他紧紧攥着手里的三枚硬币,闪着银光,闪出孩子那颗单纯的心。他在疑惑些什么?我随着他稚嫩的目光看去,于是我的目光也落在了那红彤彤的价目表上。当我看到价目表上鱼汤馄饨的价格上涨了五毛的时候,我忽然明白了,那孩子钱没带足。孩子低着头,红着俩腮帮,缓缓地走向了那位老人,他的嘴里嘟囔着什么,却又不敢开口。老人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一会儿,那孩子开口了:“老爷爷,鱼汤馄饨的钱我没带足,昨天还是三块,今天就多了五毛……”那孩子还没说完,又低下了头,而就在那一瞬间,老人却立马开口了:“就是三块啊,那个标错啦!”老人笑得如孩子一样灿烂,他弯下腰,我知道,他弯得很吃力,然后接过了孩子手里闪着银光的三枚一元银币,他们一起笑了,虽然是少了五毛,可老人的笑里不带一丝虚假。此刻的我恍然顿悟,我算真正地明白了,这小小的早点摊子,生意的来源,无非不是靠着老人那颗赤诚的心啊。

  倏然间,我定在了那里,我又回想起先前看到的那一幕。阳光最终驱散了阴暗,我忽然觉得,这社会的冷漠又并非一种常态,人与人之间的.那层膜并未消失,像老人这样亲善真诚的人还有很多。上帝曾赐给人们包含亲善、热情、尊重的一层膜,有些人放弃亦或捅破了它,而仍有许多生活在这时代里的人们,会像老人这样的一直好好珍爱着这层膜。

  我想,也只有当人们将这膜珍爱起来的时候,这个社会,才会少一分冷漠,少一分寂静,少一分轻视吧。

  老人,若一缕阳光,驱赶走我心中严寒的冬风。

高一作文 篇6

  武侠!一个纵横了中国历史五千年的词语!一个翻开典籍就可看到词汇。每当这个词的出现必将出现另一个词语——江湖!无数前人自称自己是江湖儿女,随身一剑,行侠仗义,仗剑走天涯!好生自在,好生逍遥!

  如今,一切没落。有的只是铁一般的秩序,社会安定。又如何需要“侠”呢?这一切只能在网络小说中被再次谱写!引得无数少年热血沸腾,甚至渐渐迷失在虚幻的世界。为此,无数家长的禁令纷纷出台,花样百出,但目的只有一个——孩子不能看小说,更不能看武侠!

  但我认为,一本小说,尤其武侠小说,绝对不是虚幻!

  我们想一下,我们都是生活在现代的人,我们如何能知道过去?我们不可能做到时间逆转!因此现代的武侠小说必然是建立在作者的想象与对这个真实世界临摹。写作的人何尝不是把自己带进文章中,把自己对这个真实世界感悟与想法写进书中。

  我本人也是一个武侠迷,我深切的明白,在武侠的世界中,残酷一词绝对是现在世界的无数倍!因为作者一方面要写出主角的神勇来吸引读者,另一方面也是把自己对这个世界不公的愤恨尽数的发泄出来!所以武侠小说不会让人忘掉世界的真实性。恰恰是书中过于残酷的现实让无数青少年不屑于现实。因为他们认为书中如此残酷的世界自己都见过,真实中的残忍与书中一比,简直比不上其中的千分之一!如此一来他们心中自然全无顾忌。

  所以我认为,武侠本身全无害,相反会让人更早的认识世界。我们要控制青少年的沉沦,不能见风就是雨,未雨绸缪。我们要从本质着手!要从小为孩子培养好生活的环境。小说可看,武侠无罪!但我们做一切都要适度。

  不要沉迷于刀光剑影!要用心做一切,更要用心来看书,看的不是行侠仗义,不是唯我独尊,更不是长生不老!而是作者对真实世界的感悟,是作者飞扬的文采!这些都是值得学习与参悟的。

高一作文 篇7

  时间是吹过脸庞的风,眨眼便过;岁月是压过马路的车,直奔远方。人生在世,无非是在时间的流里,匆匆留下痕迹。或许,蓦然回首时,你就会发现,原来最美的风景就在自己的记忆深处。

  因为没有人可以预测未来,所以人们只能回望过去,或许懊悔,或许骄傲。

  走过一条好久不曾来过的路,放眼望去,它笔直不曲,直通那饱含我无数憧憬的远方。戴上耳机,听着曾经最喜欢的歌,回忆便如潮水般滚滚而来。

  多年以前,我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小孩,脚下的路也没有披上水泥的外衣。那时,我常常和小伙伴们三五成群,走过这条路,或是上学,或是放学回家。那时我们一路嬉笑打闹,骑着自行车压过路上偶尔爬过的小虫,聊着学校里一切有趣的事,或是关于他,或是关于她。那时,这条路带给了我们无数的快乐,把我们的友谊紧紧连在一起。那时,一天最快乐的时间,就是我们一同走过这条路。

  时光荏苒,我和小伙伴们纷纷长大成人,开始天各一方,这条路也披上了一件华丽的外衣。因为各自的生活,打那以后,我们再也没有一同走过那条路。而它,依旧静静的躺在那里。如今,我站在这条路的路口,张眼望着远处,脑袋里思绪万千。

  路旁的杨树,依旧挺拔,路上的行人,仍然一路欢声笑语。只是少了我和小伙伴们你追我赶的身影,因为我们丢了当初的那颗心。我们在各自的城市里,奔波着,挣扎着。 当我累了,我便会回头,去看那段回不去的时光。

  阳光透过树缝,洒在这条人来人往的水泥路上,路人们各自向朋友吐露着心事,或是踌躇满志,或是牢骚满腹。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想过,或许,在不久的将来,他们身边的朋友会一个个离开,各自奔波。那时,当他们回头观望,是否还记得曾经挚友。

  人活一世,避不开相识,免不了离别。只是在离别后回头,能否想起那个与你相识之人,或是当时的那份心境还能否拾起。

  人这一辈子,大概是一个奔跑的过程,当你终于可以稍作休息,便忍不住回首来时的路,想起路上的一些人,一些事。不经意间,在回忆中,又一次体会到了这一路走来的喜怒哀乐。

  看到那个曾经不畏艰难险阻翻山越岭的自己,看到那个为了一个目标而坚定不移勇往直前的自己,是否会嘲笑如今正在堕落的自己呢?想起这一路上,自己所犯下的愚蠢至极的错误,是否又会忍俊不禁呢?

高一作文 篇8

  天是永远不会塌的。——题记

  你,出生在1937年。1937年的,那个被战火硝烟包裹的某一天。我猜你的童年应该不会快乐乐,因为那段年月,空气里到处充斥战火的味道,弥漫着硝烟的气息。但你,就这样挺了过来,岁月无情地在你脸上写满沧桑,四十七年的风风雨雨,你一路走来……

  时间在不停地拨动表盘,时钟转了无数个转回,终于,转到了1995年。

  1995年,你58岁,那年的你,脸上一定挂着笑容吧,因为在那个金色的秋天,伴着送爽的秋风和丰收的喜悦,你又添了一个小孙女,那就是我,是你,给了我姓氏——高,我为拥有这样一个姓氏而骄傲!

  你撑起了我的一片天

  小时候的记忆朦朦胧胧,但这破碎的片段为我编制了一段美丽的梦。

  我五岁那年,上了幼儿园,你每天接送我上下学。小学时候的我,总喜欢迟到,每次都等小伙伴来找我才慢吞吞的起床。你是怕我迟到,所以才每次骑车带着我和小伙伴上学时很快。你骑车行驶在寒风中的背影,定格在了我记忆的画面中。

  你就这样每天接送我,一直到小学三年级。同学们都笑我没出息,但你依然坚持着送我,即使学校离家的路程并不远,我知道,你是怕我受欺负。你不许别人欺负我,即使是我犯了错误妈妈要打我你也不许,那时的你,是我最坚强的依靠。

  在我的记忆中,你的经历很坎坷,但你,却仍用微笑对……

  一次,你带我出去玩,我坐在车后面,吃着你买的零食。你总是用你口袋里为数不多的钱来满足我的要求。我们去地里,田间小路本就崎岖不平,再加上半路放倒了一辆自行车,我们摔倒了,你的胳膊硬生生地砸在了那辆车的车把间。你赶忙扶起我,我看得出你的焦虑,但我眼里,却只看到了你受伤的胳膊,——那辆车的车把间别了一把刀,你的胳膊碰巧砸在了刀刃上,你说,没事,我们去医院……

  半路上,你的胳膊在滴血,我的心也在滴血。终于,到了医院。医生赶忙给你缝针,我看到你是微笑着的,但我却别过头去,以此来佯装坚强。你对医生说:“她害怕了……”是的,我害怕了,我怕你痛苦,我也怕失去你……

  你总是用微笑来掩饰内心的痛苦,让我的童年在你撑起的天空下永远阳关明媚。

  我来为你撑起一片天

  今年,你74岁了,74岁的高龄,终于忍受不住病魔的进攻,你病了,很严重——肺癌晚期。我无法相信这个事实。我的心不断在问:“我的天要塌了吗?”不,不!天是永远不会塌的!但是你,再也没有力气干活了,院子里少了你干活的背影,空荡荡的。

  家人本想瞒着你,但我知道,你是闲不住的,终于,你翻到了你的病历。人面临死亡,大概都会表现出一种恐惧吧,你脸上的那抹微笑消失了,我的天,灰了,……

  你已被病魔折磨得不成样了,身体病得只剩下骨头,声音也日渐沙哑了,嘴里只有那两颗牙相依为命。你甚至,连饭都吃不下去了。我怪我自己,怪我给你的关怀太少……

  我提醒自己,不要等到失去后再来惋惜。

  从1937年起,你开始了你坎坷的一生。你的一生全部奉献给了你的儿女和他们的孩子,奶奶说,你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的生日。你一生从未过过生日,看着窗外飘落的树叶,我想:你是不是也出生在这样一个凄凉萧索的秋天呢?

  你老了,这是谁都不愿承认的事实。但是时光把你带到了现在,没有人可以改变这一切。我所能做的,就是像你爱我一样的爱您。

  爷爷,别怕,我也会为你撑起一片天,让你在我撑起的小小天地里,笑着走下去……

高一作文 篇9

  你可曾看见第一片雪花落在哪里?是乡间的小道上,是在老玉树的枝干上,是在平原的麦田里,还是在群山的疯癫间?

  你看,旋转的风卷着雪花,在空中跳跃/飞舞,像飘扬的扬花,像翩跹的素蝶,如妙如雾,一点点,一片片,飘落,飘落……

  还来不及考虑片刻,一抬头,无边的田野,房屋,树木,大地都已披上了薄薄一层。我爱雪,因为雪圣洁。

  冬是与众不同的,他没有春的缠绵,夏的火热,秋的凄凉。雪花有着他自己的灵性,有着他自己的风度。他,看似温柔,但他也让人感受到了惊诧的魅力。

  雪花纷纷扬扬地飞着,仿佛是宇宙中一个个小小的星星,沿着自己的轨道,以自己的姿态运动着。看,好一个洁白无暇,银装素裹的世界。呀!我真想高喊:“多么壮观、多么伟大……”

  离开人群,我独自漫步于雪中,伫立在雪中,片片清新沁人的雪花轻轻飞过我的头发,吻着我的面颊,落在我的眉梢上,钻进我的衣领里,掉入我的嘴里,甜丝丝的。

  望着眼前这个银白的世界,我不禁浮想联翩,仿佛我已成飞雪之中的一片……

  有人说:雪可以给你幸福和欢乐。

  有人说:雪可以洗涤世界的污秽。

  有人说:雪可以净化人的心灵。

  有人说:雪可以把一切丑恶溶于它的纯真之中……

  哦,雪!你像天使的翅膀一样洁白,你像婴儿的心灵一样纯洁。你款款而来,无私地庇护着万物,你无声无息地融化,孕育一个绿色的春天。

  哦,我爱你——雪。

高一作文 篇10

  一个太阳很毒的早晨,我还躺在床上,阳光就顺着窗子钻了进来,照在被子上,热热的。我知道今天是儿童节,一个不再属于我的节日。当一个本来属于过自己的东西,最后不再属于自己的时候,每每谈及,总不免有一丝的感伤。

  是的,儿童节已经不再属于我们,我们也不再是当年那个戴着红领巾奔奔跳跳的孩子,我们长大了。长大所付出的代价就是我们不能不一遍又一遍地去重新认识这个世界,一遍又一遍地去重新认识身边的人,一遍又一遍地去认识自己。

  越来越强烈的陌生感,让每个人都跌入到一种没有安全感的现实中,身边的那些小伙伴不会再因为一块糖果跟你好的不可开交,往往前一刻还是好好的朋友,下一刻就会因为个人利益而大打出手,从此便形同陌路。大家都处心积虑地为了自己,为了那个未知的未来而奔波着。

  走了很久很久,驻足,回头,我们往往发现自己为什么会这样走,忘记了当初出发的目的,在人生一个个十字路口不断地迷失,最后知道走错了,却再也回不去了。也许我们在那个漫长的难以安眠的夜里,我们睁着双眼,看着黑黑的夜,我们会不断地反问自己,为什么自己会变成这个样子呢,为什么之前让自己觉得那些讨厌,甚至恶心的言行现在在自己的一言一行中表现的是那样的淋漓尽致呢。我们也许会反省自己,思考自己的人生,思考这个世界,最终,我们只能带着无奈的心情,沉沉地睡去。

  长大付出的代价是那样的惨重,惨重到我们有时候无力担负。人之初那善良的心灵,那崇高的信仰以及那干净的双眸,在长大的过程中都变了,在沉重的生活重压之下,我们不会再留步看那路边乞讨的老人和残疾人,我们不会再投去怜悯的目光。

  我们不会再去寻找那个飞翔在夜空中的萤火虫,我们宁愿把自己泡在昼一般明亮的霓虹里,把自己泡在高浓度的酒精中。我们学会的去怀疑任何人,包括曾经的那些自以为玩的很好的朋友,我们不愿意再去相信任何人,我们把自己的圈子越画越小,最后发现,只剩下了一个圆心,而那个圆心正是自己。也只有了自己。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里,迷失了自己,丢失了所有,结果当我们不惜一切代价得到那些本不属于我们的东西的时候,我们才发现为了得到它,我们已经失去了那些本应该属于我们的最最珍贵的东西,那时候我们捶胸顿足,我们感叹人世沧桑,我们怨天尤人。我们却已经无能为力。

  童心永远是这个世界上最最干净的东西,一尘不染,如同一冽清泉,我们在上面可以看见最真实的自己。童心其实属于我们每一个人,是我们最珍贵的财富,然而我们却往往把它遗失在了岁月的风中,忘记了带它前进,结果我们没有了镜子,一味地自我感觉良好,有朝一日,我们发现了,我们就已经是污垢满面,我们面对着自己,咧嘴痛哭,无能挽回,却也无法再接受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