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信中的爱情作文
约翰?布兰查德从长条椅上站起来,整了整军装,看着涌向中央地铁车站的拥挤的人群。他在寻找一个带着玫瑰花的姑娘,一个他深爱着却未谋面的姑娘。
约翰开始注意到这个姑娘是1年零1个月前的事了,故事发生在佛罗里达州的一个图书馆里。当时,约翰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来读,但吸引他的不是书本身,而是书里面夹着的书签上用铅笔所做的评注。娟秀的字迹表明作者是一个爱思考、有见解的人。
在书的前面,他找到了书的前主人的名字———赫利斯?梅雷尔小姐。经过一番周折,他找到了梅雷尔小姐在纽约的住址。接着他给梅雷尔小姐写了一封信,介绍了自己并发出相互通信的邀请。就在信发出的第二天,约翰被派到海外参加了第二次世界大战。
在接下来的1年零1个月的时间里,约翰与梅雷尔小姐通过书信了解了彼此。每一封信都像是落在肥沃心田上的一粒种子。浪漫的爱情在悄悄地萌发。在信中布兰查德向梅雷尔小姐索要过照片,但梅雷尔小姐拒绝了。她觉得约翰如果真的在乎她,她的相貌如何是无关紧要的。
约翰从欧洲回国的那一天终于来到了,两人约定晚上7点在纽约市的中央车站见面。这将是两人的第一次谋面。
“你会认出我的,”梅雷尔小姐在信中写道,“我将在衣领上别一朵红色的玫瑰花。”于是那天晚上7点,约翰在中央车站寻找这位素未谋面但却已经深爱着的姑娘。
约翰?布兰查德先生是这样叙述与梅雷尔小姐的首次见面的:
我看到一个年轻的姑娘朝我走来,她的身材修长而苗条,金色的卷发别在秀气的耳朵后面;她的眼睛像蓝色的花朵一样漂亮;她的嘴唇轻闭,下颌微颔。穿着淡绿色衣裙的她带来了一股春天的气息。我开始朝她走去,完全忽视了她的衣领上并没有别着红色玫瑰花。看见我朝她走去,她的嘴角露出了浅浅的意味深长的`微笑。“跟我来吗,海员?”她低语。我几乎已经无法控制自己的双脚,又向她走近了一步。然后我看见了“真正”的赫利斯?梅雷尔小姐。她就站在刚才那位姑娘的身后。她大概四十多岁,一头有些灰白的头发扣在一顶旧帽子下。她的身体已经发胖了,脚踝粗粗的,蹬着一双不合适的平跟儿鞋。那位穿淡绿色衣裙的姑娘很快走开了。我感到自己被劈成了两半,一半强烈地想要追那绿衣姑娘;一半却深深地眷恋眼前这位中年女士,是她的精神一直陪伴着我也支撑着我。
中年女士就站在那里。她那有些苍白,有些发胖的脸看上去是温柔的、善解人意的。她灰色的眼睛闪烁着热情、凝视的光芒。我向她走去,没有犹豫。我手里紧攥着图书馆里那本小小的蓝色皮质封面的旧书。这本书是如此的珍贵,可能甚至比爱情都珍贵,因为它代表着友谊,代表着这些日子以来我一直感激、并将永远感激的友谊。
尽管在说话的时候仍因为失望而痛苦哽咽,我仍然挺直了胸膛,朝着那位女士敬了个军礼,将书递给了她并对她说:“您一定就是梅雷尔小姐吧,我是约翰?布兰查德上尉。我很高兴您能来,能邀请您共进晚餐吗?”
女士的脸上漾出了宽容的笑。“孩子,我不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回事,”她说,“刚才离开的那位绿衣服的姑娘恳求我将这朵玫瑰花别在衣服上。她还告诉我如果你邀请我共进晚餐,我就可以走了,并告诉你她在街对面的那家大餐厅等你。她说,这是某种考验。”
梅雷尔小姐的聪明不禁让人理解与佩服。面对并不美丽、并不引人注目的事物,人们做出的反应映射出一个人的真实心灵。赫赛曾经写道:“告诉我你所爱的人是什么样,我便可以告诉你,你是什么样的一个人。”
【书信中的爱情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