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土申请书
篇一:动土申请
动土目的:
我单位所实施的洛川县仙鸡河村沟道治理工程,由于修建河堤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管线交叉一处,具体位置为洛川县交口镇仙鸡河村3938-3940桩之间(管径610㎜),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天然气管道的安全、平稳运行,具体方案如下。
动土内容(包括动土时间、地点、时限、级别、方式)
(1)工程施工时间为2016年 月日至2016年 月日,为期 天,施工地点位于:洛川县交口镇仙鸡河村3938桩至3940桩。区段内管位及河道相互关系:新河道断面下部宽为7米,上部宽14米,深3.8米,V型泄洪河道。河道相关数据为管中心至上部覆盖层3.8-4.1米之间,外侧河道农田管中心至上部覆盖层为3.4-3.9米之间。河堤与天然气管道交叉处采取涵洞保护方案,具体保护措施尺寸见附图。
(2)该处动土在天然气通过上方,属一级动土。
(3)探明天然气管道具体位置,在天然气管道中心线两侧各5米范围内采取人工开挖,具体开挖尺寸及施工要求见附图。
3、动土组织机构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证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动土组织机构如下:
动土安全措施:
(1) 动土前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动土申请书,并编制施工方案。
(2) 动土前与延安分输站相关人员交接天然气管道的具体走向,埋深信息。
(3) 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遵守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责任公
司《动火、动土管理制度》的要求。
(4)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配备干式灭火器2具,设置醒目的安全警戒线和安全警
告牌。
(5) 动土中严格执行相关的施工安全规范和规程。
(6) 为确保管道安全,施工过程中管道中心线两侧5米范围内采取人工开挖,
严禁大型机械作业。
(7)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24小时派驻专职安全员监护值班。
(8) 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土,恢复地貌和地面设施,经建设单位现在代表确认
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篇二:动土报告申请
为保证袁家村铁矿工程施工过程中已有的水、电、气、通讯管网安全正常有效运行,特下发以下规定:
1、 各施工单位在太钢岚县矿业有限公司厂区内进行的任何土方作业都要向袁家村铁矿项目部工程部提交《动土报告》申请,申请由工程部专职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
2、 《动土报告》申请表中应详细说明土方作业的区域、深度、开挖方式、土方的去向及处理方式、作业期限;袁家村铁矿项目部水、电、气、通讯专业负责人员及工程部领导在接到申请的当日负责确认土方作业范围内的管线详情,提出要求及预防措施,并签字。
3、 施工单位土方作业时严禁破坏管线的情况发生,必须按作业方案、要求、预防措施执行;若因工程必需要进行管线的改造、迁移,则要另行提出申请报工程部审批。
4、 施工单位在土方作业前依据要求做好防护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并由项目部安全环保消防室审批,监理公司现场检查确认落实情况。
5、 施工单位办理《动土报告》审批应严格按照审批流程进行,审批流程见附表3。
6、 土方作业中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已通过审批的《动土报告审批表》、《防护措施和事故处理应急措施确认表》执行的情况,工程部相关专业负责人提出考核意见并报领导审批,将最终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以上条款自颁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袁家村铁矿项目经理部。
1:2:3:4:动土报告各专业负责人员名单
袁家村铁矿项目经理部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动土报告审批表》附件《防护措施和事故处理应急措施确认表》附件《动土报告审批表》
【动土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