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贷款申请书

时间:2023-05-26 14:57:46 申请书 阅读: 我要投稿

关于公积金贷款申请书

  广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苍溪县管理部:

关于公积金贷款申请书

  具申请人:段富贵,男,汉族,现年35岁,四川省苍溪县歧坪镇中心小学校,月收入2400元,,住房公积金缴至20xx年9月,个人帐户余额8013.54元。

  本人配偶姓名:刘蓉,女,汉族,现年35岁,教师,月收入2300元。住房公积金缴至20xx年6月,个人帐户余额7503.09元。

  家庭基本情况:家庭现有人口3人,本人、配偶及孩子,家住歧坪场,联系电话15883568918。

  贷款事由:本人现住单位旧房。为改善居住条件,现拟购买苍溪县江南半岛商品住房壹套,面积79.89平方米,房款合计 贰拾陆万柒仟捌佰零贰元。20xx年8月已首付房款壹拾贰万柒仟捌佰零贰元,下欠房款壹拾肆万元整。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壹拾肆万元整,期限10年。

  为保证贷款安全,用他人住房作贷款抵押,抵押物处所位于苍溪县歧坪镇红星路,抵押物为现房,产权人姓名为任子兵、谭淑益,房权证苍权字第200920112-1号,抵押期限至贷款本息全部还完为止。

  本人郑重承诺:坚决做到诚实守信,按月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绝不拖欠或逾期。如果人违约未按期还款,每期逾期一次,自愿承担违约金及贷款催收费用100元,在本人还清贷款本息、退取《他项权证》时,将违约金如数向你方付清。如连续违约6期,你部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执行贷款抵押财产,用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贷款申请人:

  20xx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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